发布时间:2022/3/16 9:43:07
2022年3月15日,湖南省涟源市检察院披露了一起多年前发生的重大责任事故。当地某煤矿在被要求停产整改期间,违章作业,导致发生瓦斯爆炸,四名矿工死亡。煤矿副矿长彭某因重大责任事故罪,被刑拘并被依法公诉。
这起案件发生在2014年9月,涟源市某煤矿从+138m四石门运输巷往里17m处掘进通风上山,在掘进前共施工6个地质长探钻孔,探得5煤层距离四石门运输巷的最近距离为11.92m,通风上山掘进4m后因该处存在瓦斯突出危险,为防止误穿煤层而引起瓦斯突出,煤矿停止了四石门通风上山的掘进施工,并打了密闭墙。
2015年4月20日,涟源市煤炭局在审批某煤矿恢复整改时,将+138m四石门列为禁止作业头面。9月24日,因发现某煤矿有产煤迹象,涟源市煤炭局对某煤矿采取了“三停”措施。10月19日,涟源市煤炭局在审批某煤矿恢复整改时,批准的整改内容不包括+138m四石门通风上山,该地点被列为禁止作业头面。
2015年12月14日,某煤矿在采矿许可证、安全许可证均已过期,安全设施、人员培训不到位的情况下,擅自违反监管指令,在禁止作业头面以产代修进行生产,发生瓦斯爆炸,造成矿工崔某某、陈某某、刘某某、傅某某四人死亡。
彭某系某煤矿副矿长,负责矿井生产管理工作,事故当班带班矿领导,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,防突意识淡薄,对矿长吴某甲违章指挥行为没有提出反对意见,安排+138m四石门通风上山掘进工作,揭穿突出煤层;未依法履行带班矿领导职责,提前升井,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。
2015年12月23日,某煤矿与遇难矿工崔某某、陈某某、刘某某、傅某某的家属达成赔偿协议,赔偿了遇难矿工家属各87万元,另补偿傅某某、刘某某家属各15万元)。
案发多年后的2021年5月20日,彭某在新疆克拉玛依白碱滩区被民警抓获归案。随后被刑拘、批准逮捕。
检察机关指控:彭某在生产、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,造成4人死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,情节特别恶劣,其行为已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应当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建议判处彭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