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15/3/31 13:57:11
赣煤安字〔2015〕22号
各设区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,各监察分局,省能源集团公司:
2015年2月28日11时56分,江西煤业集团公司涌山煤矿32506采面-390掘进工作面在施工过程发生了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,造成4人死亡。初步估算,事故突出煤量800吨,突出瓦斯量1.1万立方米。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之中。
事故发生后,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。李贻煌副省长要求认真组织救援工作,注重防范发生次生灾害、造成二次伤亡。
在全国“两会”召开前夕发生这起事故,影响恶劣。这起事故的发生,暴露出该矿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,瓦斯防治工作不到位。事故后该矿已被责令停产整顿。为确保做好“两会”期间安全生产工作,特提出以下要求:
一、要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
各地各煤矿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,认真落实煤矿安全各项措施,始终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,严禁“三超”、违法违规组织生产。牢固树立“没有安全,一切等于零”的理念。省能源集团公司要立即组织全面安全大检查,突出煤层的采掘工作面要停止采掘作业,进行重点排查,防突措施不落实的要坚决停产整顿。
二、要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
要把瓦斯防治工作放在突出位置,严格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,落实瓦斯治理综合措施,严格现场管理。瓦斯超限必须停电、撤人、停产分析整改;发现事故预兆必须立即撤人。突出矿井发生突出的必须立即停产,并立即分析,查找突出原因;在强化实施综合防突措施消除突出隐患后,方可恢复生产,责任不落实的要严肃处理。
三、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国“两会”期间煤矿安全
“两会”期间,生产矿井必须严格落实安全措施,加强通风、排水、巷道维护等工作,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,凡是安全措施不落实的要坚决停产;停产检修煤矿要制定并严格执行检修安全技术措施,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及具体责任人,并严格控制停产检修下井人数。加强安全生产督查,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对生产矿井进行不间断地督促检查,坚决查处安全生产隐患,确保生产安全。进一步完善“两会”期间应急预案和专项措施,加强自然灾害预报、预警和预防,做好应急值守工作,组织一次井下灾变逃生演练。
四、要加强事故警示教育
各煤矿企业要认真学习2月11日黄玉治在全国煤矿事故警示教育会议上讲话,观看警示教育片,加强职工培训,切实吸取事故教训,坚决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。
请省能源集团公司将本通报转发至公司所有煤矿,并抓好措施落实。
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
2015年3月3日